不过他脸上并无太大的惊喜,猜到这个并不难,难就难在如何确定到底是谁绑架了这些人。
什么东西能让一个正常青壮年以正常的方式死掉?只可能是药物——嗯,如果这个世界上有鬼神那又另当别论。
给这么多人服用一种奇怪的药物,这些服了药的人又都死了。
这不得不让人想到一件事情:做药物的临床试验。
正常情况下,某种药物要进行临床试验,前面还有很多流程要走,选择的目标是有对应病症之人,而且也会征得实验者的同意。
可眼下这个情况,明显脱离了正常临床试验的范畴。
也就是说,他们所试的药物,不可能是正常药物。
慕远道:“这只是一种猜测。而且也不是没有漏洞。”
“还有什么漏洞?”
“死的这七十多个人,所来自的二十多个国家,大部分都是白人,而且这些国家国内环境都还不错,至少没有战乱。你说如果这个组织知识单纯地想要找人试药,他们为什么不去那些发生战乱的国家找呢?我想在那些国家,就算真死了七八十个人,也不会有人太过于关注。可他们偏偏没有做出这样的选择。”
拉尔斯道:“或许……他们对自己的能力有信心吧!至少,到目前为止,我们确实一点线索都没有找到。”
说到最后,拉尔斯的语气带了些苦涩。
虽然案子不是拉尔斯办的,但国际刑警组织作为全球最大的警察合作组织,在一些人眼中,他们从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警察的形象,现在警察形象有些拉胯了。
慕远没有反驳拉尔斯的观点。
推断嘛,自然是一切皆有可能。
除了拉尔斯所说的“自信”这个原因,还有一种可能,那便是“身不由己”,他们必须从这些国家选择这些人来杀了……呃,试药。
这一切推断的前提只有一个:这些人确实是被抓来试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