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动静惊动隔壁厢房的人,木门“吱呀”一声打开,走出个身量修长的少年人。弱冠之年,肩背已有了成年的宽厚,薄薄的肌肉线条覆盖周身。
他靠近水井边的人,大咧咧地揉了把眼睛:“我道是谁,原来又是你啊!明月,一大早就冲凉水,也不怕生病。”
“赟哥。”被唤作“明月”的少年淡淡道,“多谢,我习惯了。”
比起面前的慕容赟,他要小上几岁,不仅有个秀气似姑娘的名字,长相也不同于对方的五大三粗、浓眉大眼,是极为精致的英俊——
高鼻薄唇,肤白如雪,隐约可见几分番邦风情。他的眼窝很深,可眼角微微下垂,原本凌厉的轮廓因这一点弧度蓦地温柔不少。
只是表情木木的,像个逼真的人偶。
这时他赤/裸上身,被那桶水浇得湿透了,不甚在意地伸了个懒腰。长至腰间的黑发编成一股垂在身后,背对着同伴时,露出脊骨上狰狞的伤疤。
自左右两肩而下,于后心交叉,是个倾斜的“十”字,颜色暗红,透着血痕似的,总像没好全,让人错觉能从这两条伤疤看进他的骨骼。这疤痕仿佛禁锢,又像破茧而出的蝶翼,在脊背留下丑陋的伤口。
本朝开年保留着奴隶交易,后来律法虽废,仍是有贵族偷偷豢养。奴隶身份代代相传,直至今日,少量皇族府中依旧养着做苦力的奴隶。
这群人祖辈都被打上了烙印,永世不得解脱。而这斜十字的伤疤,便是自少年时以特质长鞭沾上特质药膏,烧得滚烫后一气呵成,此后经年都是暗红模样,像绳索缚在脊背,成了他们低人一等的证明。
每次见它,慕容赟总忍不住心惊胆战,直觉他还在痛。
叫明月的少年背后长眼,尚未回头却已经知道慕容赟在盯着他看,略微偏过头:“怎么,昨日训练时我身上有伤?”
“有几处淤青不散,叫你怕疼。”慕容赟就坡下驴,连忙走过去,亲亲热热地搭上他的肩膀,“可要赟哥帮你推开?否则今日伤的更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