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场醉,后来闹出不少闲杂琐事,把周、宋、姜等几个大家搅得天翻地覆,当然,却都是后话。
对于洛一珩而言,这场醉鬼打架,对自己唯一的收获只有,他那颗流浪风月场的心,顺利地被勾引了。
起初是勾引,后来是吸引,本质上没什么大区别。
他开始借着宋笙的面子,屁颠屁颠往医院里送饭,美其名曰良心不安,事实上,变着花样地套宋思远的话:你喜欢吃什么啦,喜欢在哪玩啦,甚至喜欢什么样的妞,喜欢咳,哪种,那个什么位?
宋思远不耐烦他,又经不过他缠,最后多多少少,也都一五一十交代了。
洛一珩自觉很满意。
虽然以前父亲教的这一套上不得台面的攻心计和情报战,如果被知道最后是用来钓凯子,不知道自己会被怎么毒打一顿好在他可管不了那么多,只把要脸的不要脸的,总之都问个遍,几乎做全了一整套笔记,自问除了宋致宁自个儿,应该没人比自己更了解他。
末了,竟还不忘编排出绘声绘色的一顿酒吧强吻戏,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十成十的受害者。
亲都亲过了,骑也骑过了,洛大明星没皮没脸,低声咕哝,我还是个公众人物,不知道有没有被拍,损失可大了,你把我微信加回来会不会少块肉?不会吧。
躺在病床上玩手机的宋思远幽幽抬头,瞪了他一眼。
好半晌。
把你微信给我,我加你。
就这样顺利地要回了微信。
那时的他还很年轻,宋思远比他年长十三岁,哪怕他少年时经历过太多外人所想象不到的、堪称恐怖的特训,但但凡掩饰好了,两人的思维频道,看起来也确实是二十来岁年轻人和三十多岁风月老手完全不同的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