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边传来阵阵赞叹声,王头回神,却发现馄饨已经被那群小兔崽子们吃了,他气恼,赶忙拿起了另外一碗,“这我的,你们别抢啊。”
“不抢不抢。”
众人嘿嘿一笑,你一口我一口的尝了起来。
王头护着食,坐到了自己座位上。
他拿起筷子,夹起了一个馄饨,光线下,馄饨更显玲珑晶莹,里面黑色的馅儿料应该是芝麻。稀奇,王头活了几十年,还是头一次吃到糖馄饨。
王头小心的咬了一口。
锵!
那一刻,像是有人在脑海中敲响锣鼓一样,让王头整个七窍都通了!
太好吃了!!
男人大多不爱吃甜食,就因为它们腻,他要怎么形容嘴里的味道呢?馄饨皮劲道,没有外面小餐馆做出的那种软绵感,一咬,感觉面粉在牙齿上跳舞一般,甚有弹性;伴随着馄饨皮,那芝麻馅儿更显香醇,王头又嚼了嚼,除了芝麻,他还吃到了蜂蜜的清甜香气。蜂蜜的甜与芝麻的香混合,形成了一种独一无二的美妙味道……
王头将咬了一口的馄饨在汤里蘸了蘸,那醇厚的汤渗入馄饨里,奇怪的是,蘸了汤,里面的馅儿竟然一点也没洒出来!
王头一口塞在嘴里,汤里也掺杂了蜂蜜,还加了有些许甘蔗,因为熬得久,所以并不腻味,反而,吃到嘴里绵香无比。
甜而不腻,口齿留香。
说的应该就是现在吃到的馄饨。
“活这么大,我第一次吃到这种馄饨。”
“我也是!我以后再也不嘲笑甜食党了,这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王头,这个鲜虾的给你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