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这话任哪个贵族子弟听了都会嫉妒得咬牙切齿,谢景黎天生的无双才智他们求也求不来,但真和他生活在一处,看到他看书的神速,绝对会背过气去。

在他们眼里百倍努力都不可得的事情,在谢景黎身上是伸手可摘的理所当然。

颖悟是一种习惯,谢景黎习惯成了自然。要是有一日表现出一丁点的异常,即使仍然甩了其他人几条街,也会引起身边人的注意。

谢景黎当然不可能承认自己这几天是在想陆婉莹,转移话题道:“子淮要是知道你这样编排他,看他不打断你的腿。”

谢景黎说的“打断腿”并不是夸张的修辞手法,而是真实的可能。倒不是范子淮有多么睚眦必报心狠手辣,而是他天生神力,下手不知轻重。

范子淮是范雅唯一的弟弟,宁远将军唯一的嫡子,五岁百步穿杨,十岁力能扛鼎,可惜读书无能不通文墨,按魏锦秋的话说,就是“天生的野蛮人”。

魏锦秋悠哉游哉:“没事,就算原话传到了范子淮的耳朵里,他也听不懂。”以范子淮那简单头脑的的理解能力,不会读出话里的深层含义的。

“不过,你还挺回护你的妻弟的嘛。”魏锦秋看戏一般盯着谢景黎。

谢景黎淡淡瞟了他一眼:“就算不是妻弟,也是一起长大的。”

魏锦秋显然觉得在谢景黎的书房待着索然寡味,将他一拉:“走,出去玩儿。”

每当魏锦秋谢景黎那帮人浩浩荡荡地驱着马车霸占御道的时候,大家就知道这帮纨绔子弟们又来了。

正经商贩们就会赶紧把东西收进去,花楼酒楼门前揽客的会更加卖力起来,妙龄少女们也会探头探脑地叫着心仪的少爷的名字,往他们的马车蓬上丢花。这些公子个个神采飞扬,不过叫其他的十几个的人加起来,也比不上谢二爷一人的。

魏锦秋不服气地关起帘子:“这不公平,你是个成了家的,怎么人气依旧不见少?”

太尉之子季初平道:“只要谢景黎这张脸还在,人气就不会少。”

谢景黎轻笑一声摇摇头:“有功夫琢磨这个,不如想想去哪儿消遣。”

魏锦秋道:“我记得几个月前你不是常带着我们去娇莺楼,现在不去了?”

季初平拉拉魏锦秋的衣襟:“别哪壶不开提哪壶,远花乔都不在了,还去那儿干嘛?”

魏锦秋思索道:“可我也没见景黎找几次乔姑娘,反倒叫小二叫的勤。”

谢景黎轻咳一声,当时陆婉莹在娇莺楼当小二,所以他才常去,现在她又不在,自然是不去了。

季初平想了想望着谢景黎道:“不如去你的铺子逛逛?”

谢景黎随意地看着外面:“也可。”

说是铺子,实际上是一条长街。大概绵延了十里,其间醋茶盐铁,丝绸金银,无所不包。俗称“十里铺”。

有鸡毛蒜皮的小生意,也有打牌掷骰的赌坊、邮寄借宿的驿站等,搁置在城区与市郊之间,淮州人都以为这里是自发形成的市场,却不知道这些年这些店的经营权早就被谢景黎一点点蚕食鲸吞了。

魏锦秋曾经问过谢景黎,这样五花八门的市场,为什么他要统揽下来。

谢景黎的回答很简单,市场变幻不定,有赚钱的有亏钱的,不知道什么哪天会有暴利,索性全部收入囊中。不管是获利还是亏损,都由他一力担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