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和当时的大环境有关。
那当儿,全国都在进行国企改制,甩掉包袱,轻装上阵是主流,绝对的正确方向。而且当时负责审理那个大案子的,也并不是奉城市中院,而是由上级指定的另一个异地法院,进行的是异地审判。
他们只负责审理那个大窝案,对轧钢厂改制这个事本身“不予理睬”乃在情理之中。
所以这就变成了一个历史遗留问题。
现在国资委的负责人也憋屈啊。
不是自己的锅,非得自己来背!
这事到底该怎么应对,确实不好拿。国资委当即请示分管副市长沈伟力。沈伟力那么滑不留手的,怎么会表态?
继续矛盾上交,请示市长龙雨泽。
龙雨泽倒是没有再“踢皮球”,指示说,依法办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这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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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和当时的大环境有关。